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交税?
我最近收到了一笔经济补偿金,不太清楚这笔钱需不需要交税。我担心如果要交税的话,我可能会少拿不少钱。所以想了解一下,在法律规定里,经济补偿金到底要不要交税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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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交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单位给员工的一笔钱作为补偿。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举个例子,假如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5万元,那么3倍就是15万元。如果您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12万元,因为12万元在15万元以内,所以这12万元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但如果您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20万元,超过15万元的那5万元,就需要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纳税。 总之,判断经济补偿金是否交税,关键看它是否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不超过就不用交税,超过部分则要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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