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我前段时间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拿到了一笔经济补偿金。现在有点纠结这笔钱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想问问大家,经济补偿金到底需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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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经济补偿金的概念。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比如,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下,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举个例子来说,假如某地去年职工平均工资是5万元,那么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就是15万元。如果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12万元,由于12万元在15万元以内,这部分经济补偿金就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要是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20万元,超过15万元的那5万元就需要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纳税。
所以,经济补偿金不是一概而论地要交或者不交个人所得税,而是根据是否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来判断。大家可以通过当地统计部门等渠道获取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以此来确定自己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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