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中发放的职工工资也属于职务侵占吗?
我在一家公司做财务,最近公司怀疑我存在职务侵占行为,主要是质疑我发放职工工资这块。我有点慌,不明白正常发放的职工工资怎么就算职务侵占了呢?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职务侵占里涉及的发放职工工资到底算不算职务侵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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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职务侵占。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利用自己在单位的职位方便,把单位的钱或者东西偷偷变成自己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正常发放职工工资通常不属于职务侵占。发放职工工资是单位基于劳动合同等约定,对员工付出劳动的合理报酬支付,是单位正常的运营成本支出。这是一种合法的行为,是单位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然而,如果在发放工资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况,可能就会涉及职务侵占:一是虚报员工人数,多领工资后占为己有。比如本来只有10个员工,却报成15个,多出来那5个人的工资自己拿走,这就是把单位的钱非法占为己有了。二是故意提高某些员工的工资标准,然后和该员工私下分成。比如某员工本来工资是5000元,却提高到8000元,多出来的3000元两人分,这也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物。 所以,判断发放职工工资是否属于职务侵占,关键要看是否存在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故意和行为。如果只是正常按照规定和流程发放工资,那就不用担心会构成职务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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