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否已经取消了?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婚礼,周围人都知道我们是夫妻,一直像正常夫妻一样生活。我听说现在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了,想问问是真的吗?事实婚姻是不是已经取消了?
展开


事实婚姻在一定程度上是被法律进行了区分对待的,并非简单的取消。 所谓事实婚姻,通俗来讲,就是男女双方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种婚姻状态。在我国的法律规定里,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有不同的时间节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之前,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只要满足结婚的实质条件,比如达到法定婚龄、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法律是承认这种事实婚姻关系的,他们的婚姻在法律上和经过登记的婚姻具有相似的效力。 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即按同居关系处理。这意味着从这个时间点之后,法律不再承认单纯的事实婚姻关系。未登记结婚而共同生活的男女,他们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更多的被认定为同居关系,而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在法律权利和义务上是有很大差别的。比如在财产分割、继承等方面,婚姻关系中的夫妻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而同居关系则没有那么明确的保障。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1994年2月1日之后,事实婚姻在法律层面不再被认可,但在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