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下班坐别人车被撞伤该怎么办?

下班的时候我坐同事的车,结果路上出了事故被撞伤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找同事负责,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呢?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我有哪些权益,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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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员工下班坐别人车被撞伤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首先,要明确这可能涉及到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一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关系,二是可能构成的工伤关系。 从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这起事故是由于司机(坐的别人车的驾驶员)或者其他第三方的过错导致的,那么受害者可以向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再看工伤方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如果员工在此次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员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比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等。 员工在遇到这种情况后,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各方责任。同时,要积极收集和保存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以便后续主张权利。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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