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上班期间手被割伤是否属于工伤?


在厂里上班期间手被割伤是否属于工伤,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对于在厂里上班期间手被割伤的情况,如果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且是在工厂这个工作场所中,因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导致手被割伤,那么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例如,工人在操作机器进行生产工作时,手被机器割伤,这就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一条件。 不过,如果手被割伤是因为职工自身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况导致的,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如果职工认为自己在厂里上班手被割伤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总之,在厂里上班期间手被割伤一般情况下是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职工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