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监视居住戴手铐是否属于非法拘禁?

我被监视居住了,期间执行人员给我戴上了手铐。我不太明白,在监视居住的情况下戴手铐,这算不算是非法拘禁呢?我想了解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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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视居住
  • #非法拘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监视居住和非法拘禁的概念。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它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一系列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正常情况下,执行机关在执行监视居住时,不会随意给被监视居住人戴手铐。但是,如果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相关规定,实施可能逃跑、自杀、对他人实施暴力等危险行为时,执行机关为了保障安全、防止意外发生,是有权采取一定的约束措施的,包括使用手铐等警械。 所以,监视居住时戴手铐是否属于非法拘禁,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执行机关在没有正当理由、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给被监视居住人戴手铐,限制其人身自由超过必要限度,那么就可能构成非法拘禁。例如,被监视居住人一直遵守规定,没有任何可能危害安全的行为,执行机关却无故给其戴上手铐并长时间限制其活动,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非法拘禁。但如果是因为被监视居住人有逃跑、暴力倾向等现实危险,执行机关依法依规使用手铐进行约束,那就不属于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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