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动迁时户主一定属于实际居住人员吗?

我家正在动迁,我是户主,但因为工作原因长期在外地,没有实际住在动迁房里。现在有人说动迁时户主必须是实际居住的才能获得相应权益,我有点担心,想问问法律上是不是这样规定的,户主一定要实际居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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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动迁过程中,户主并不一定属于实际居住人员。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户主”和“实际居住人员”的概念。“户主”通常是指户籍簿上登记的一家之主,它主要是户籍管理上的一个概念,是为了方便户籍登记和管理而设立的。而“实际居住人员”,指的是在该房屋内实际生活、居住的人。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房屋征收补偿中,对于居住房屋的征收补偿对象主要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符合条件的公有房屋承租人、共同居住人等。这里的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并没有规定户主就一定是实际居住人员或者必然能获得征收补偿利益。 在动迁实践中,动迁补偿的分配更多地是考虑房屋的产权归属、实际居住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共同居住人的条件等因素,而不是单纯依据户主身份。例如,如果房屋是产权房,那么动迁补偿主要归产权人所有,户主如果不是产权人,可能就无法直接获得补偿利益;如果是公房,动迁补偿会在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之间进行分配,户主若不符合共同居住人的条件,也不能参与分配。所以,动迁时户主不一定属于实际居住人员,其是否能获得动迁利益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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