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房子卖了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婚前有一套房子,后来把它卖了,婚后又买了一套房。现在我和配偶对于这套房的归属产生了分歧,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房产到底该怎么算。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看看这套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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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前房子卖了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一方将婚前的个人房产卖掉后,用卖房所得款全款购买房子,或者又添加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房子,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变卖后的资金用于购房,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从法律角度看,该房产仍是个人财产范畴。例如,甲婚前有一套房,卖了之后用所得款项全款买了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套新房就是甲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当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时,意味着双方对该房产有共同的权益。比如,乙婚前卖房后用所得款购买新房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此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再次,如果一方将婚前的个人房产卖了之后,用卖房所得款支付首付,然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房子在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例如,丙婚前卖房后付首付买新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若无特殊约定,该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最后,如果婚前房产是贷款购房,婚后续行还款行为并以此用于新房的首次付款,且这种方式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夫妻任一方或两人姓名之下,则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同样地,无论是预售还是现房,如果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配偶一方的名下,那么该房产的首次付款以及增值部分应该作为特例,视为配偶一方的单独所有财产,夫妻共享的权益仅限于此后住宅贷款与房屋增值部分的价值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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