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予的房子加上配偶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最近遇到了房产归属的困扰。父母赠予了我一套房子,后来我把配偶的名字加在了房产证上。现在我不确定这套房子的归属问题,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房子是不是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具体是怎么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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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予的房子加上配偶的名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分情况具体讨论。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父母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房子赠予,且没有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归属于某一方,之后又加上了配偶的名字,那么此房产便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加名字的行为可以视为对配偶的赠与,房产就从一方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父母在赠予房产时,通过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表明该房产只归一方所有,即便后来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该房产仍属于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父母在赠予房产时签订了赠与合同,明确写明该房产只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这种情况下,即便后续加了配偶名字,从法律角度看,房产仍属于受赠一方个人财产,只是加名字的行为可能会引发一些其他的法律问题或纠纷。 综上所述,判断父母赠予的房子加上配偶名字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父母赠予时是否有明确表示房产只归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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