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赠与还是继承的房产,房本上写上共同的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最近遇到了房产归属方面的困扰。家里有套房子,之前是通过赠与或者继承得来的,现在打算把房本写上共同的名字,我就想知道这样的话,这个房子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呢?具体是怎么界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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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不管是赠与还是继承的房产,房本上写上共同的名字,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首先,从不动产登记的角度来看,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归属依据不动产登记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房本上写上共同的名字时,从法律层面上就表明该房产为共同所有。 其次,从夫妻财产的相关规定来看,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姓名均在房本上,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若为个人财产加配偶姓名,则属赠与行为且已生效,该房产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在赠与或继承房产时,如果有明确的协议或遗嘱表明该房产只归某一方所有,即使房本上写了共同的名字,在法律上也可能不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但这种情况需要有充分且合法有效的证据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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