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定部门进行的工伤鉴定有效吗
我受了工伤,但是公司说找了个机构给我做工伤鉴定,可我觉得这机构不像是法定的那种。我就想知道要是在这种非法定部门做了工伤鉴定,到底有没有效啊?我担心会影响后续赔偿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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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定部门进行的工伤鉴定是无效的。工伤鉴定,简单来说,就是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这个鉴定结果对职工后续的工伤赔偿等权益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申请工伤鉴定应前往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这是因为这些法定鉴定部门有着严格规范的鉴定程序和专业的鉴定人员,能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工伤保险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只有法定的鉴定部门所作出的鉴定结果才是合法有效的。 比如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来进行鉴定。如果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还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所以,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到法定的鉴定部门进行工伤鉴定。 相关概念: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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