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利息减免是不是意味着暂时不用还款了?

我之前在银行借了笔钱,最近和银行协商争取到了利息减免。但我不太清楚,利息减免之后是不是就暂时不用还款了呢?我有点担心不按时还会不会有啥问题,所以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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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息减免
  • #借款还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利息减免是否意味着暂时不用还款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利息减免和还款的基本概念。利息减免指的是债权人(如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同意减少或免除部分利息的支付。而还款则是债务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利息减免并不等同于暂时不用还款。借款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规定了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使债权人同意减免利息,也不代表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归还本金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这表明,还款是借款人的基本义务,与利息是否减免并无直接关联。 在实际情况中,利息减免往往是债权人基于债务人的经济困难等特殊情况做出的让步,目的是帮助债务人能够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而不是免除还款责任。例如,在一些银行的信用卡业务中,如果持卡人出现暂时的经济困难,无法按时足额还款,银行可能会考虑减免部分利息,但持卡人仍需按照与银行重新协商的还款计划,按时归还本金。 如果债务人错误地认为利息减免就可以暂时不还款,可能会导致违约行为。一旦违约,债权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加收逾期利息、向债务人发送催款通知、将债务人的违约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等。这不仅会给债务人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还会对其个人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 所以,当获得利息减免时,债务人应该与债权人进行充分沟通,明确还款计划和要求。按照新的约定按时还款,以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借贷关系。如果在还款过程中遇到困难,也应及时与债权人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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