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交的医疗保险现在不干了自己交是否合算?
我之前在厂里上班,厂里一直给交医疗保险。现在我从厂里离职了,打算自己交医疗保险。但我不太清楚自己交是否合算,想知道从法律和经济的角度来看,自己交医疗保险到底划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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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和实际情况来看,分析厂里交的医疗保险在离职后自己交是否合算,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我们要了解厂里交的医疗保险通常是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种保险的好处是报销比例相对较高,能为参保人提供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比如在一些常见疾病的门诊和住院治疗中,职工医保可以报销大部分费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当离职后自己交职工医保时,费用需要全部由个人承担。这意味着原本由单位承担的那部分费用也落到了个人头上,缴费压力会增大。以月工资5000元为例,厂里交的时候,个人可能每月只需缴纳几十元,而自己交可能要几百元。 除了职工医保,个人还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相对较低,每年可能只需几百元。不过,它的报销比例和保障范围通常比职工医保要小一些。例如,在一些大病的治疗上,职工医保的报销额度可能达到80%甚至更高,而城乡居民医保可能只有50% - 60%。 所以,如果个人经济条件允许,且希望继续享受较高的报销比例和全面的医疗保障,自己交职工医保可能是比较好的选择,虽然费用高但保障更优,从长远来看可能是合算的。但如果经济条件有限,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也能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只是在就医时可能需要自己承担相对多一些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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