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成本是否算进项税额?
我经营着一家小公司,在计算税务时,对于人工成本这块有点拿不准。不清楚人工成本能不能算进进项税额里进行抵扣,这样会影响到公司最终缴纳的税额。想知道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人工成本到底算不算进项税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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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中,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简单来讲,进项税额就是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已经支付的增值税,后续可以用来抵扣销售时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关于人工成本是否算进项税额,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但通常情况下,企业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等人工成本,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不能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因为企业支付给员工工资是一种内部的成本支出,并没有产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不过,如果企业接受了劳务派遣服务,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那么这部分费用对应的增值税是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因为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企业接受服务并取得合规发票后,符合条件就能抵扣进项税额。此外,如果企业请外部的专家进行培训、咨询等服务,支付费用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部分费用也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因为这些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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