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人是否为债务人?
我在和别人的经济往来中,遇到了留置的情况。不太清楚这里面的关系,想知道留置人是不是就是债务人,弄明白这个对于处理我现在的事情很重要,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法律层面,留置人不是债务人,这里存在概念上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留置权的概念。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简单来说,就是你帮别人做事或者借东西给别人,别人到期不还钱或者不履行约定,你就可以把他放在你这里的相关物品扣下,在一定条件下卖掉来抵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所以,留置人其实是享有留置权的债权人,而不是债务人。债务人是负有债务需要履行的一方,当他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获得了留置权。例如,甲给乙修理汽车,乙没有按照约定支付修理费,甲就可以留置乙的汽车,此时甲是留置权人即留置人,乙是债务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