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方精神病结婚受法律保护吗

我最近打算结婚,但了解到对方有精神病史。我很纠结,想知道要是真结婚了,这样的婚姻受法律保护不?是直接就无效,还是有其他说法,想具体了解下这方面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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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方精神病结婚是受法律保护的。 首先,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三种: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一方患有精神病并不在无效婚姻的范围内。这就意味着,从法律层面,单纯因为一方有精神病,婚姻不会直接被判定无效 。 不过,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包括严重的精神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旦婚姻被撤销,那么这段婚姻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精神病人的配偶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精神病人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且,离婚时若精神病人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相关概念: 重大疾病:通常指那些病情严重、治疗周期长、花费高且对患者生活和健康有重大影响的疾病,严重精神疾病包含在内 。 婚姻撤销:是指因结婚时存在一些法定的可撤销事由,一方或双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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