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医疗保险是否需要分割?
我正在办理离婚手续,财产分割上其他方面都商量得差不多了,就是不知道医疗保险这一块需不需要分割。我和对方都有各自的医疗保险,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这部分需不需要进行分割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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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离婚时医疗保险是否需要分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些基本概念。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它的作用是在参保人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从法律层面来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但医疗保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医疗保险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统筹账户是由社会集中管理和使用的,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的住院费用等大额医疗支出,这部分资金并不属于个人可支配财产,所以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 而个人账户,通常是参保人可以用来在药店买药、支付门诊费用等的资金。对于这部分资金,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而积累下来的,在实践中不同地区法院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些法院认为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有些法院则认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具有人身属性,与特定的人身关系相联系,不宜进行分割。 所以,离婚时医疗保险是否需要分割不能一概而论,尤其是个人账户部分要结合具体情况和当地司法实践来确定。如果涉及到医疗保险分割的争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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