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赔偿是强制的还是自愿的?
我开车时和别人发生了碰撞,交警判定我无责。但对方要求我进行赔偿,我不太清楚无责赔偿到底是我必须要给,还是我可以自愿选择给不给。所以想了解下无责赔偿是强制规定的,还是我能自己决定是否赔偿?
展开


无责赔偿是指在交通事故中,一方被认定没有责任,但仍需在一定范围内对另一方进行赔偿。这种赔偿规则的设置,主要是出于保护受害者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的考虑。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无责赔偿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即使机动车一方无责任,保险公司也需要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例如,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无责赔偿是由法律强制要求保险公司履行的。 不过,如果赔偿超出了交强险的无责任赔偿限额,对于超出部分,无责方并没有法定的赔偿义务,可以自愿决定是否给予赔偿。在实际情况中,如果无责方出于人道主义或者其他原因,自愿对受害者进行额外的补偿,这也是被允许的,但这并非法律强制要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