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谁为老人养老财产就归谁是否需要办公证?

我和兄弟姐妹商量好了,谁负责给老人养老,老人的财产就归谁。但我们不确定这种约定需不需要去办公证,不办公证的话会不会没有法律效力,以后产生纠纷该怎么办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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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谁为老人养老财产就归谁”的情况中,这其实类似于法律上的附义务赠与合同或者遗赠扶养协议。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要求受赠人履行一定义务的合同;遗赠扶养协议则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办公证不是这种约定生效的必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或者协议就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即使不办公证,只要符合上述条件,“谁为老人养老财产就归谁”的约定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然而,公证具有增强证据效力的作用。经过公证的合同或者协议,在证明力上比一般的合同或者协议更强。如果日后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文书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所以,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办公证是一个比较稳妥的选择。比如在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时,公证文书可能会使过程更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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