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父母把房产转到自己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结婚后,父母把他们名下的一套房产转到了我名下,我不太清楚这套房子算不算我和我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我担心以后万一有什么情况,这房子的归属会有争议,所以想问问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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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而对于结婚后父母把房产转到子女名下的情况,要分不同情形来看。如果父母在转移房产时,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父母通过书面赠与协议,写明该房产是给夫妻二人的,或者有其他证据能证明是赠与双方的,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父母明确表示该房产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那么这套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受赠子女的个人财产。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这里就是说,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可能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要是有明确表示只给一方,那就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比如,父母通过公证的赠与协议,写明房产只给子女一人,或者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备注只赠与自己子女,都可以证明是对一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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