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我婚前买了套房,现在结婚了,想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但又有点担心房产归属问题。我想知道,一旦加上女方名字,这房子是不是就变成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了?以后万一有什么变故,在财产分割上会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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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基于购房行为发生在结婚之前,购房资金通常也是由购买方单独承担,所以该房屋的产权在婚前是明确归属于购买方个人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当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时,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为一种赠与行为。购买方主动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名字,意味着愿意将部分房屋产权给予女方。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当女方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并且没有其他特殊约定时,就表明赠与行为已经完成。 此时,该房屋就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该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如果以后涉及到离婚等情况需要进行财产分割,该房屋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不过具体的分割方式,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结婚时间长短、是否存在过错等情况来进行公平合理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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