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房子为共同财产是否可行?
我准备结婚,名下有一套房子。对象希望把这套房子变成我们的共同财产,有人建议做婚前财产公证。我不太懂这个,想知道能不能通过婚前财产公证把房子变成共同财产,这样做有什么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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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婚前财产公证房子为共同财产是完全可行的。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公证的方式,把双方对于财产的约定确定下来,让它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就为婚前财产公证房子为共同财产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如果要进行这样的公证,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双方的身份证件、房产证、财产约定协议书等。然后双方要一起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公证员会对财产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比如协议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有没有受到胁迫、欺诈等情况,财产的权属是否清晰等。在确认协议合法、真实、有效的情况下,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就具有了较高的证明力,如果日后双方在财产问题上发生纠纷,公证书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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