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只有一个月是否合法?
我所在的公司给我安排的产假只有一个月,我感觉时间太短了,但是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安排产假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从法律角度来看,产假只有一个月通常是不合法的。产假是在职妇女产期前后所享有的休假待遇,这是国家为了保障生育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福利制度。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同时,各个地方政府也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额外增加产假天数。比如,有些地方会给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若干天。以北京市为例,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也就是说,在北京正常生育的女职工可以享受的产假天数为98天加上60天,一共158天。 由此可见,一个月(通常按30天计算)的产假远远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只给予女职工一个月的产假,女职工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产假天数。如果协商不成,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