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以及如何计算?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结婚了,不太清楚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算的话,又该怎么计算它的价值和归属呢?我担心以后万一有纠纷,想提前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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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判断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房子是在结婚前就已经通过全款付清的方式购买并完成登记,整个购买过程与婚姻关系无关,所以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房子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虽然一般归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双方都对房子有出资行为,体现了双方共同购房的意愿。在分割时,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总之,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以及如何计算,要根据具体的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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