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婚前老家房子拆迁了,当时拆迁协议都签好了,婚后才拿到了拆迁补偿的房子。现在我和另一半有点矛盾,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想知道这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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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婚前拆迁的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拆迁只是对该个人房产的一种形式转换,即使是婚后拿到的房子,通常情况下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拆迁补偿是基于婚前房产的权益转化而来,其本质上还是婚前财产的延续。比如,婚前一方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后来该房子拆迁,婚后拿到了拆迁安置房,这个安置房一般就还是属于这一方个人所有。 然而,如果在拆迁过程中,考虑到了另一方的因素,比如按照家庭人口数进行安置,另一方作为家庭成员获得了相应的安置份额,那么这部分份额对应的房产价值就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拆迁政策规定按照家庭人口每人一定面积进行安置,另一方因作为家庭成员而获得了一定面积的安置,这部分面积对应的房产权益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婚前拆迁婚后拿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拆迁的基础房产归属以及拆迁政策中是否考虑了另一方的权益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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