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拿到的回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拿到了一套回迁房,现在和另一半关系有点不稳定,担心以后财产分割的问题。想知道这婚后拿到的回迁房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啊?心里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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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拿到的回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的所得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 如果回迁房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拆迁利益而获得的,比如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婚后共同建造或者购买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婚后拿到的回迁房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该房屋的来源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权益。 然而,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个人财产,并且回迁房只是原房屋的一种转化形式,没有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那么回迁房可能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举个例子,一方在结婚前就有一套房子,婚后该房子拆迁得到了回迁房,且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去补交差价等情况,那么这套回迁房一般就属于婚前房产所有者的个人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虽然是一方婚前的房屋拆迁,但在回迁过程中,用夫妻共同财产补交了差价等费用,那么对于这部分用共同财产补交的价值对应的房屋份额,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回迁房比原拆迁房面积大,用夫妻共同存款补交了面积差的房款,那么这补交款项对应的房屋面积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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