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全款房婚后加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结婚前自己全款买了套房,婚后想着加上配偶的名字。但我不太清楚加上名字后这房子的性质会不会改变,是不是就成夫妻共同财产了?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加名后会有哪些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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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前全款房婚后加名字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通常会被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自此房产就为双方共同拥有。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房产证上加名这一登记行为,使得房屋产权发生了变更,产生了法律效力。 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将自己婚前全款房通过加名方式给予另一方,可看作是一种赠与行为,符合这一法律规定。 不过,离婚时该房产不一定是一人一半进行分割。还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双方结婚时间长短、有无子女、是否存在过错方等。另外,如果夫妻之间有婚内财产约定以及对房产份额有明确约定,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分割方式也会不同。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就是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享有的权利,像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通过登记等方式确定和保护这种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 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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