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属于赠与吗?

我和前妻签了离婚协议,里面对财产进行了分割。现在有人说这部分财产分割算赠与,可我觉得不太像。我就想弄明白,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分割到底属不属于赠与呢?我担心这性质不同,后续会有不一样的法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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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是否属于赠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赠与和离婚财产分割这两个概念。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而离婚财产分割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确定各自的财产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离婚协议中,如果双方是基于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下的财产分割不属于赠与。因为这是对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进行的分配,是双方应得的权益。例如,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将共同购买的房产按照一定比例分割,这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正常处理。 然而,如果一方在离婚协议中,将自己的个人财产或者超出对方应得份额的财产给予另一方,且没有其他合理的理由,这种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赠与。比如,一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自愿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单独所有的房产给予对方,这种情况更符合赠与的特征。 所以,判断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是否属于赠与,关键在于看财产的性质以及分割的原因和目的。如果涉及到具体的法律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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