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算赠与房产吗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涉及到房产分配。想知道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如果把房产给对方,这能不能算是赠与房产呢?主要是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怎么界定,希望能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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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并不一定就等同于赠与房产,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判断。 首先,赠与从法律上来说,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毫无代价地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本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等法律程序完成。 当涉案房产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时,一方把房产过户给另一方,这种行为可以被看作赠与。比如,这房子本身就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约定过户给对方,就类似赠与行为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财产所有权转移等规定,财产所有者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 要是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此时的过户行为仅针对自己拥有的那部分份额,对于这部分份额过户可视作赠与。例如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房产,约定其中一方占40%份额,将这40%份额过户给对方,这40%份额的过户行为可以理解为赠与。 然而,当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房产,一方用金钱购买另一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房产份额,这种情况下的过户行为就不能认定为赠与。因为赠与强调的是无偿给予,这里存在金钱交易。 另外,离婚协议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才有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想法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意见。只有在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协议才生效。在此之前,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事宜的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相关概念: 赠与:赠与人将自身所有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且受赠人对此表示接受的一种法律行为。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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