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进行财产公证吗?费用是多少?
我打算和配偶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我们已经达成一致。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想了解公证是不是必要的步骤。另外,如果需要公证,大概要花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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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时,财产公证并非是必经程序。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财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有效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协议离婚时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 不过,财产公证也有其好处。经过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如果日后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发生争议,公证文书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诉讼风险和举证难度。 关于财产公证的费用,它并不是固定统一的,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公证机构会根据财产的价值按比例收费。根据《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100-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比如,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等。不同地区的公证机构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费用建议你咨询当地的公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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