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出售后再次购买的房产算婚内财产吗?
我婚前有一套房产,后来把它卖了,用卖房款在婚后又买了一套房。现在我和配偶有点矛盾,就担心这套房的归属问题。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再次购买的房产到底算不算婚内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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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房产出售后再次购买的房产是否算婚内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一方将婚前房产出售,并用该款项全资另行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通常属于个人财产。因为婚前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出售后所得的款项也属于其个人财产,用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从法律角度看,其财产性质并未发生改变。例如,小张婚前有一套房产,婚后他将该房产出售得到一笔钱,然后用这笔钱全款买了另一套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新购买的房产就是小张的个人财产。 如果婚后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李婚前房产出售后,用部分卖房款加上婚后夫妻共同的积蓄购买了新房产,这种情况下,新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婚后通过协议约定已变为夫妻共有的,那么再次购买的房产也算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来约定房产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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