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停,物业有责任吗?
我住的小区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总是混停,不仅让小区道路变得很拥挤,还存在安全隐患。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物业有没有责任呢?他们是不是应该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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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小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停物业是否有责任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约定书’,它规定了物业需要为小区提供哪些服务。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有管理小区停车秩序,保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区停放的义务,那么当出现混停情况时,物业就可能要承担责任。这就好比你和别人约定好对方要帮你做某件事,对方没做到,自然要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合同里规定的物业义务,物业必须履行。 其次,看物业是否尽到了管理职责。即便合同里没有详细提到停车管理,但物业作为小区的服务者,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基本责任。如果物业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来引导车辆停放,比如没有设置明显的停车标识、没有安排人员进行停车疏导等,导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停,那么物业也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停车秩序混乱影响到小区安全,物业没有做好这方面工作,就违反了规定。 不过,如果物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尽到了管理义务,例如设置了合理的停车区域、安排了人员巡逻等,但由于部分业主不遵守规定导致混停,那么物业的责任可能就相对较小。但即便如此,物业也应该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业主的停车规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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