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是否需要返还?

我和伴侣在婚姻期间有些财产不太明确归属,现在我们面临财产分割。我知道有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不确定这部分财产是不是需要返还给对方。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到底有没有返还的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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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返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判断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是否需要返还,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得明白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比如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而个人财产是指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范围。 如果这部分财产确实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它的所有权归该方所有,不存在返还的问题。比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也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这个房产就是其个人财产,不需要因为婚姻关系的结束而返还给另一方。 但要是这部分财产虽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存在不当占有或者使用的情况,那么就可能涉及返还。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使用对方的个人财产且造成了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返还相应的财产或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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