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别的单位发放工资,年底收回这种做法合法吗?


在法律层面,代别的单位发放工资并于年底收回这种行为是否合法,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如果在代发工资的过程中,实际提供劳动的劳动者与代发工资的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并不接受代发工资单位的管理,工作安排由委托代发工资的单位进行,那么从劳动关系上来说,代发工资单位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 然而,代发工资这一行为可能涉及到财务和税务方面的问题。从财务角度看,代发工资需要有明确的账务处理。代发工资单位在代发时应准确记录资金的流向,将其作为往来款项进行核算。否则,可能会造成财务账目混乱,影响单位的财务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如果代发工资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可能违反会计法的相关规定。 在税务方面,工资的发放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如果代发工资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可能会面临税务处罚。同时,如果委托代发工资的单位和代发工资单位之间没有就税务问题进行明确的约定和处理,也可能会引发税务风险。此外,这种代发工资的行为还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比如委托代发工资的单位可能存在资金问题导致无法在年底按时将代发工资的款项收回,代发工资单位可能会因此遭受经济损失。所以,代别的单位发放工资并年底收回的做法,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