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学校是学生的监护人,这种说法对吗?

我家孩子在学校读书,有人说学校就是孩子的监护人,可我觉得监护人应该是家长。我不太确定这个说法对不对,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学校到底是不是学生的监护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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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学校是否是学生的监护人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监护人的概念。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简单来说,就是要照顾这些人的生活、保护他们的财产,并且在法律上代表他们进行一些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明确将父母列为未成年子女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只有在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才会由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或组织来担任监护人。 学校在学生在校期间,主要承担的是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而并非监护职责。学校需要按照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的安全。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保障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这并不等同于学校就成为了学生的监护人。 学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基于教育法而产生的教育管理关系,和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基于亲属关系或法定程序产生的监护关系是不同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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