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签字了就意味着认可了吗


拆迁评估签字并不一定就完全代表认可了。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拆迁评估报告一经签署,便具有法定约束力。这就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签字代表当事人对报告内容的认可,同时也接受了这份报告所带来的权利和责任。这是因为签字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表明你同意报告中的相关内容。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没有直接规定签字即认可,但民事行为遵循意思自治原则,签字是一种明确的意思表示。 然而,这并不绝对。如果被拆迁人能够证明签字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受到欺诈、胁迫等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形,那么即使签了字,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评估报告无效或要求重新评估。例如,拆迁方以不签字就断水断电、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被拆迁人签字,这种情况下的签字就不是真实意思表示。 另外,如果发现评估报告存在严重错误、评估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程序违法等问题,被拆迁人也可以提出异议。比如评估机构没有按照规定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或者评估人员没有相应的从业资格等。被拆迁人可以要求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给予解释;若解释无效,可要求重新评估,重新评估改变结果的,应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若重新评估无改变,应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向当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总之,签字虽然有法律效力,但并非签了字就毫无回转余地,被拆迁人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