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签两份劳动合同是否犯法?
我同时和两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万一被发现了会有什么后果呢?我想了解下一个人签两份劳动合同到底犯不犯法,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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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一个人签两份劳动合同是否犯法这个问题时,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待。 从法律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完全禁止一个人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但是,法律也对此设置了一定的条件和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签两份劳动合同,并且对其中一家用人单位的工作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或者在该用人单位提出异议后,依然不改正,那么这家用人单位就有权利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举个例子,如果小李在A公司工作,同时又和B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在B公司投入了大量精力,导致在A公司的工作任务总是无法按时完成,给A公司带来了损失,那么A公司就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小李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是不需要支付小李经济补偿的。 另外,在某些特殊行业,可能存在竞业限制等规定。如果劳动者违反了这些规定,签订了两份存在竞争关系的劳动合同,也可能面临法律责任。比如,小张从C公司离职后,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到与C公司有竞争关系的D公司工作。但小张却偷偷和D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这种行为就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C公司可以要求小张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一个人签两份劳动合同本身不一定犯法,但如果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违反了相关规定,就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谨慎,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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