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是按照实际收入来进行的吗?


纳税是否按照实际收入来进行,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依据不同的税种和具体的税法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说说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是要考虑实际取得的综合收入情况的,但并不是直接以实际收入全额纳税,而是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的扣除。例如,小张每月工资收入10000元,有五险一金扣除1000元,还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00 - 5000(每月减除费用标准) - 1000 - 1000 = 3000元,再按照对应的税率计算纳税金额。 对于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等多种形式的实际收入。但同样不是按照实际收入直接纳税,而是要扣除相关的成本、费用、损失等。比如一家企业一年的实际销售收入为500万元,但有原材料成本200万元,员工工资100万元,设备折旧等其他费用50万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要在500万元的基础上进行相应扣除后计算。 然而,有些税种并非完全按照实际收入来纳税。例如消费税,它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税,其计税依据可能是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额等,而且不同的应税消费品计税方式有所不同。还有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所以,纳税是否按照实际收入来进行,要根据具体的税种和相关税法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