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调查的案件是否算结案?
我有个涉及民事纠纷的案件,警方之前一直在调查。现在收到通知说终止调查了,我不太清楚这是不是意味着这个案件就结束了。终止调查和结案是一回事吗?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法律层面,终止调查的案件并不一定等同于结案,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终止调查的概念。终止调查是指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为某些法定情形的出现,使得调查工作不再继续进行。比如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而结案通常意味着整个案件的处理流程全部结束,包括调查、作出处理决定以及执行等环节。对于刑事案件而言,结案可能表现为法院作出了生效判决;对于行政案件,可能是作出了最终的处罚决定并且执行完毕等。 所以,当一个案件终止调查后,如果符合结案的条件,如已经查明没有违法事实等,就可以进行结案处理。但终止调查只是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一个阶段结果,只有在后续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了所有应有的步骤后,才能算真正的结案。简单来说,终止调查是停止继续调查,但不一定意味着整个案件的所有流程都走完了,只有完成了全部的法定程序才算是结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