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务合同是否有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做劳务工作,现在公司说要终止劳务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有没有赔偿。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终止劳务合同到底会不会有赔偿啊,想知道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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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务合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不同,劳务关系一般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如果是用人单位与离退休人员等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解除劳务合同通常没有经济补偿金。这是因为这类劳务关系在法律适用上遵循《民法典》。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在劳务合同履行中,一方存在违约行为,比如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劳务工作,或者没有按约定支付报酬等,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不过,如果劳务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而终止的,则需要赔偿。另外,当用人单位出现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等情况而终止劳务合同的,也需要支付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第四十六条则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情形,这些规定在判断是否需要赔偿时可以作为参考。 总之,劳务合同终止是否有赔偿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来确定。 相关概念: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民事法律关系。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计算通常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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