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拆房子不征地有法律依据吗?
最近村里搞征收,房子被拆了,但土地却没被征走。农民还得跑老远回原来的地干活,特别不方便。想知道这种只拆房不征地的做法,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会不会损害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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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拆房子不征地是缺乏法律依据且不合理的,以下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征收拆迁的原则来看,征收拆迁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求,必须先有土地征收才能开展相应的拆迁工作。征收范围通常设定为完整的区域,而非独立的个体,一经确认即意味着这一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都将受到征收影响。例如,为了建设城市新区,会对一片区域整体进行规划征收,其中就包括土地及地上的房屋。 其次,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等。这表明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是紧密相连的,不能单独进行房屋拆迁而忽视土地征收。 再者,从实际影响来看,只拆房不征地会给被征收人带来诸多不便和损失。比如在一些农村地区,房子被拆后,农民搬到较远的地方居住,若土地未被征收,继续耕种会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还需要搬运工具、肥料等,导致种植成为负担,耕地也可能逐渐荒废。而且这种做法可能会使土地的价值随着被征收人的搬离而“贬值”,损害被征收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只拆房子不征地没有法律依据,若遇到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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