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为什么会出现只征地不拆迁的情况?

最近遇到一些土地征收的事儿,发现有的地方只征地不拆迁。不太明白为啥会这样,是有什么特殊规定还是其他原因?想知道这种情况具体是怎么一回事,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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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只征地不拆迁通常指政府依法征收了某块土地,但并未对该土地上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拆除清理等相关工作。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从建设规划角度来看,可能存在规划调整。比如原本计划在征收土地上进行大规模商业开发,需要拆除所有地上建筑物,但后期因市场需求变化、城市整体规划调整等原因,改变了开发计划,不再需要拆除地上建筑物。例如,原本规划建设大型商场的土地,后调整为建设城市绿地公园,原有一些对环境无太大影响的建筑物就可能保留。 其次,资金安排方面也可能导致只征地不拆迁。政府或相关开发主体在征地时可能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土地征收补偿等,但后续用于拆迁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由于拆迁工作涉及到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等大量费用支出,如果资金不足,拆迁工作就难以开展,从而出现只征地不拆迁的现象。 再者,拆迁补偿方案未达成一致也是常见原因。在征地过程中,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所有者可能对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存在异议,与征收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比如,被拆迁人认为征收方给出的房屋补偿价格过低,无法满足其重新购置房产或安置居住的需求,就可能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导致拆迁工作无法进行。 从法律层面来讲,征地和拆迁遵循不同的法律规定。征地一般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而拆迁主要依据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针对的是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二者在法律程序、适用范围、行为指向标的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例如,征地指向的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法律后果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而城市房屋拆迁指向的标的是房屋,法律后果是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或者价值的交换。所以,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只完成征地程序,而拆迁程序因各种原因未能启动或暂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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