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只要立案就没有追诉期了?
我之前遇到点事,当时没追究,现在过去挺久了。最近听说案子立案后就没追诉期限制了,是这样吗?我就想弄清楚立案和追诉期之间到底啥关系,要是我现在去立案,还受不受追诉期影响呢?
展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追诉期也被叫做追诉时效,它指的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要是超过了这个期限,就不能再对犯罪分子进行追诉了。不过,立案与追诉期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只要立案就没有追诉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意味着,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司法机关立案之后,采取各种手段逃避侦查或者审判,那么不管过了多长时间,都可以对其进行追诉,此时追诉期不再起作用。 同时,该条法律还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要是被害人在追诉期内就提出了控告,而司法机关本应立案却未立案,这种情况下也不受追诉期的约束。 但是,如果司法机关立案后,犯罪嫌疑人并没有逃避侦查和审判,案件正常进行侦查、起诉、审判等程序,那么还是要遵循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一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