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当时觉得不严重就没在意。现在过了一段时间,伤还没好,想去做工伤认定。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认定,工伤认定是不是有时间限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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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也就是说,单位需要在事故发生30天内去申请工伤认定,要是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不然这期间的工伤待遇费用就得单位自己掏腰包了。 对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来说,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意味着如果单位没及时申请,职工自己、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去申请工伤认定。所以,工伤认定是有明确时间限制的,不同主体申请的时间要求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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