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一定要签三方协议?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学校一直催着让签三方协议,说对就业有好处。但我还没确定好工作,担心签了之后有麻烦。我想知道签三方协议是必须的吗,不签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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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简单来说,是应届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之间签订的一份协议,它主要是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从法律层面来讲,并没有规定应届毕业生一定要签订三方协议。它并不属于强制性的法律要求。三方协议更多的是一种民事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三方协议就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 对于毕业生而言,签三方协议有一定好处。它可以保障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比如明确工作岗位、薪资待遇等重要信息。同时,也方便学校统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然而,如果毕业生还没有确定好合适的工作,或者对某个用人单位还存在疑虑,不签三方协议也是完全可以的。不签三方协议并不会影响毕业生以其他形式就业,比如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不过,不签三方协议可能会在学校方面面临一些催促和压力,因为学校希望提高毕业生的签约率。但这绝不能成为毕业生违背自己意愿签订三方协议的理由。毕业生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职业规划来决定是否签订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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