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漏项是否需要做签证?


在建设工程领域,清单漏项是一个较为常见的问题,而关于是否需要做签证,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清单漏项和签证的概念。清单漏项指的是在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如疏忽、对工程理解不全面等),遗漏了一些本应包含在清单内的工程项目或工作内容。而签证,简单来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通常用于确认一些额外的工作、费用、工期等事项。 从法律角度来看,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 2013),当出现工程量清单漏项时,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如何处理清单漏项的情况,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若合同没有约定,对于新增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应在发现漏项后的一定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签证报告,说明漏项的具体情况、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费用和时间等内容。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做签证对于清单漏项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签证是对漏项工作内容和费用的一种书面确认,它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在工程结算时,如果没有签证,承包人要求支付因清单漏项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就缺乏有力的证据,发包人可能会拒绝支付,从而引发双方的纠纷。另一方面,签证也有助于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通过签证,双方可以对漏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在后续的施工和结算过程中出现扯皮现象。 如果不做签证,承包人可能会面临无法收回因清单漏项而增加的成本的风险。一旦进入法律程序,由于缺乏书面的签证文件,承包人很难证明该漏项工作是应发包人要求完成的,以及具体的费用和工期情况,其主张可能得不到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支持。 综上所述,当遇到清单漏项的情况时,做签证是一种合理且必要的做法,它可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