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一回事吗?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有人让我去做工伤认定,有人又说要做伤残鉴定,我就很疑惑,这俩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啊?我就想弄清楚它们的区别,好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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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并不是一回事,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讲,就是确定你受的伤是不是在工作中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能不能算工伤。而伤残鉴定则是在工伤认定之后,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行的鉴定,看看因为工伤导致身体功能、劳动能力等方面受到了多大的损害。 在法律依据方面,工伤认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以及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各种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伤残鉴定主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相关标准,来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进行划分,从一级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两者的申请主体和申请时间也不同。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工伤认定结论作出,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此外,它们的目的和作用也不一样。工伤认定是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有可能享受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如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而伤残鉴定的结果则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的赔偿数额,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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