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八级工伤赔偿金额是多少?


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对于开平八级工伤赔偿问题,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金额。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广东省为例(开平属于广东),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八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 此外,工伤赔偿还可能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 所以,要确定开平八级工伤的具体赔偿金额,需要结合伤者的本人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实际产生的各项费用等来综合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