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务中有哪些要点?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在我国,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司法实务中,要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侵权行为必须是违法的,并且该违法行为导致了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这种精神痛苦需要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轻微的精神不适通常是难以获得赔偿的。例如,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如果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导致身体残疾,由此产生的自卑、焦虑等精神问题,可能会被认定为严重精神损害。 对于赔偿数额的确定,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比如,侵权人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且手段恶劣,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创伤的,赔偿数额可能会相对较高。 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程序,通常是在民事诉讼中一并提出。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遭受了精神损害,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心理咨询记录、证人证言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 总之,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务中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问题。受害人要想获得合理的赔偿,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积极收集证据,并通过合法的程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也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进行公正的裁判。





